青方 2004年12月13日 09:25
在现实生活中,一些多子女家庭在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上,常将老两口分开赡养,做出了拆散老年伴侣的蠢事,使老年人有苦难言,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压抑。
有一对退休多年的老年夫妻,老两口十分恩爱,白天一块散步,一块买菜,一块煮饭,晚上一块看电视,一块聊天说笑,然后早睡早起,生活很有规律。最近,两个在外地工作的儿子相约回家,商定父亲随老大去上海定居,母亲随老二去长沙安度晚年。邻居夸奖这两位老人有福气,有两个孝顺的儿子。而两位老人却说,我们老两口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,现在要天各一方,真还舍不得分开。但不这样做,又怕伤了儿子们的心,以后无人照料,最终只好违心分离了。
俗话说:“少年夫妻老来伴。”老年夫妻在风风雨雨中生活了几十年,情投意合,感情深厚,相互之间无拘无束,说话做事随随便便,以致于心情舒畅、精神愉快。同时,老年夫妻的生活起居、饮食嗜好、业余爱好等双方彼此了解,能够相互体谅、照顾,尤其遇到头痛脑热、伤风感冒之时,能够及早发现,及时治疗,如果把老年夫妻分开赡养,虽有儿孙伺候,但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和生活,不可能长伴左右,老年人就会因享受不到“老伴”相互照应的温暖而产生失落感;老年人在儿孙、尤其在儿媳与孙媳面前有所顾忌,大多说话小心谨慎,做事赡前顾后,长期在拘束、谨慎中过日子,将会使精神受到极度压抑。此外,老年人并不意味着性爱的完全丧失,长期分居必然使性欲受抑,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。
多子女家庭既要保证老年夫妻长相伴,又要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,可采用两种赡养:一种是将父母双亲接到一个子女家庭赡养照顾,其他子女则负责双亲的生活费用,即负责照顾双亲的子女出力不出钱,不负责照顾双亲的子女出钱不出力;另一种是让父母双亲在几个子女家中轮流居住,在每个子女家中居住一段时间,形成循环。这样,既可让老年人观赏各地的山水风光,又能使老年人增加新鲜感,为老年生活增添乐趣。总之,多子女家庭无论采用何种赡养办法,均不宜拆散老年夫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