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世超(北京306医院皮肤科主任) 2007年12月13日 09:35
根据2007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,部分省份对批发市场、化妆品专卖店、美容美发(理发)店销售或使用的发胶类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,抽查指标为甲醇含量,结果发现8种产品甲醇含量严重超标。我国规定绝对不允许使用甲醇作为发胶原料,作为许可使用的原料乙醇中可能会搀杂少许甲醇,不能超过0.02%。而这些产品的甲醇含量最高的竟然超标95倍。
甲醇属于有机毒物,饮用甲醇会导致失明,因为甲醇会严重损害人的血管微循环,眼睛是血管微循环最丰富的地方,一旦受到损害,就很容易导致失明。甲醇还会对人的肝脏产生及大的危害。虽然发胶中所含的甲醇不直接进入人体,但是如果长久使用的话,通过皮肤的渗透,这些有毒的有机物会进入人体并对人体造成伤害。更何况,这些甲醇超标数字如此之大。长期使用这些甲醇发胶者,轻则有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视力模糊、步态蹒跚和失眠;重者除上述症状明显加剧外,有复视、眼球疼痛、手颤、指鼻不准等;再严重可有精神失常,如有幻觉、幻视、丧失记忆,甚至昏迷。甲醇蒸气可刺激眼睛,液体甲醇可致角膜表面损伤。此外,甲醇等化学成分对皮肤刺激较大,容易诱发过敏和多种皮炎。甲醇做的发胶吸附很强,长期接触会导致皮肤溃烂。
工业酒精里甲醇含量很高,这种酒精绝对不允许作为发胶原料使用。正规的发胶应该由食用酒精制成,对人体无毒害。